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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造字法
  关于汉字的造字法,从汉朝以来,相沿有“六书”的说法。
  就是描绘实物的形状或特征的一种造字法。象形字虽然起源最早,但数量却最少。因为宇宙间的事物很多,不可能按每一事物的特征都造一个象形字,很多抽象的概念根本画不出来。如“日”“月”“木”“水”等。
  就是用象征性的符号或在图形上加上指示性符号来表示意义的造字法。但这种方法还不能普遍地应用到很多的事物上,而且作为符号的点、横等跟其他笔画混在一起不容易分辨。如: “一”“二”“三”“上”“下”“刃”等。
  就是把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字,按意义合起来表示一个新的意义的造字法。但这还不能满足表示的需要。因为有些意思画三四个图还不能解决问题。要是画很多图才能解决问题,那就不像一个字,倒像是一幅画了。如:兵、北、从、
  中国人的祖先有着无穷的智慧,他们想到了文字是记录说话的,说话跟声音有关,那么文字是不是可以把声音记下来呢?于是就又发明了形声字。这就是由形旁和声旁拼合而成的造字法。
     
如:
  “六书”当中除了上面讲的四种造字法以外,还有两种:转注法和假借法。但转注法和假借法并没有造出新字来。因此汉字造字法主要有象形、指事、会意、形声四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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